山西省灵石县集体林改配套措施创新求发展探索林改新机制以煤补林促林改中国绿色时报10月25日报道山西省灵石县以创建生态灵石为目标,高标准、全方位推进造林绿化工程,近3年来全县共投入资金4.56亿元,实现新造林21.11万亩,林木覆盖率增长11.7个百分点,达到47.31%,被山西省政府评为全省造林绿化先进县。2008年9月,作为全省18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之一,灵石县开始了集体林改试点工作。经过1年的努力,全县集体林地除集体保留的8.17万亩外,其余70.01万亩全部确权到户,发放林权证15324本,集体林改主体改革基本完成。
此后,林改配套改革列入县委、县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灵石县积极探索,全面推进集体林改配套改革。三种模式推林改均字当头保民权一是承包到户模式。
经外业勘验组实地调绘,摸清村集体林地面积、林分结构,原则上按在册人口平均分配,以户统一经营,或是将部分户均面积较少的林地由农民联户承包,以其中一户为代表签订承包合同。全县95%以上林改采用此种模式。二是集体统一经营,均股、均利到人模式。
此种模式主要用于集体林地较少的村,将林地林木按实际情况估价作出评估,由集体统一经营,农户则按照合同对收益部分进行分红。如段纯镇云义村、志家庄村由于人口多、集体林地面积小、立地条件差,个户经营很难见效,经村民大会讨论后,决定由集体统一经营,收益均分到人。三是其他形式承包,均利到人模式。
将林地集中到一户或是由企业进行自愿承包,农户则按照合同对收益部分进行分红。如静升镇椒仲村蔡兆锁等14户的595亩有林地和马永清等15户560亩有林地经本人同意后,严格按照程序分别有偿转让给本村村民张朝辉和山西泰星椒仲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款平均分配到林地所有权人。
生态补偿开先河配套改革促林改主体改革完成后,集体林改如何深入下去,如何实现分得下、稳得住、国家得绿、农民得利的目标,关键要看配套措施能不能跟得上。灵石县在全面推进集体林改进程中,积极探索集体生态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县级生态公益林补偿和保护管理办法,有效推动了灵石生态立县绿色发展步伐,在全省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受到省市林业部门高度认可。灵石县有着丰富的煤炭资源,长期开采造成了环境的恶化。
境内沟壑纵横,地表支离破碎,水土流失严重,水资源奇缺。灵石县委、县政府确立了生态立县的指导思想,下大力气推进造林绿化工程,近年来全县平均年新增造林面积7万余亩,使脆弱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这些造林成果有的属于集体林地,也在改革范围,如果目前就全部分到户下,由于其经济效益较低,极易造成毁林情况的发生。为解决这一问题,灵石县在全省率先出台了《灵石县地方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保护管理办法》,重点把分布在县城三山、乡镇所在地周边、旅游景区、河流和通道两侧等区域的48.14万亩林地划定为生态公益林,实行以煤补林机制,补偿平均标准确定为每年每亩10元。
针对补偿问题,县里出台了《灵石县地方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技术方案》、《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生态公益林管护验收办法》等相应规定。政府出资组织生态林管护,农户则在从事管护中获得劳动报酬,并且林木所有权归农户。
政策出台之后,社会反映强烈,深受广大农民的拥护。灵石县探索林改新机制,以煤补林促林改的办法,引起了国家林业局以及省、市两级政府的高度重视,相关部门给予了充分肯定。灵石县为推动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及其配套改革提供了值得借鉴的经验。区划界定公开公正诚信服务赢得民心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启动之后,为了让全社会充分认识什么是生态公益林、如何区划界定、补偿程序是什么、其目的意义何在等问题,灵石县通过村村张贴通告、户户发放通知、电视公开报道、逐乡逐村检查落实等手段,千方百计地让广大农民懂得此项政策出台的目的,懂得保护生态公益林的重要性。
把握程序,严格标准,公开、公平、公正是搞好集体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的关键环节。为了真正把集体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搞好,严格按照《灵石县集体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保护管理方案》的具体要求,林业局和财政局联合组建了集体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保护管理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区划界定组、资金管理组、检查验收组和档案管理组。今年8月初,组织乡镇分管领导和林业站技术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让具体操作人员全面掌握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一是严格现场界定,以行政村为单位,技术人员会同林权权利人进行现场认定,明确四至范围,在1∶10000航片上划出界线,微机测算面积,科学确定林种。二是林业局和林权权利人签订现场界定书。三是严格村级公示,公示期一周,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四是乡(镇)和林权权利人签订建设管理合同,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以此作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依据。五是县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与村组分别签订公益林建设管理责任书,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管理和检查监督。
六是检查验收,林业、财政联合组织的检查验收组会同乡、村两级进行检查验收,每年12月30日前完成年度检查验收,汇总后上报县政府。七是资金拨付,检查验收组会同资金管理组,依据验收结果编制补偿金发放清单,提交县财政局核拨补偿资金,每年2月10日前将上年度的补偿金兑现林权权利人。
严格责任追究,把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检查验收、资金拨付和建设管理统筹考虑,环环相扣,确保建管到位,收到实效。为把这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抓出成效,灵石县制定出台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用制度来约束国家工作人员和林权权利人。对国家工作人员在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中不负责任、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在检查验收和资金兑现工作中失责渎职、造成生态公益林建管不到位、给国家带来生态和经济损失,利用职权挪用、挤占、截留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因工作不到位导致森林火灾发生、森林病虫害蔓延、违法占用林地等行为,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对林权权利人不履行与当地政府签订的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合同、导致生态公益林建管不到位,在生态公益林区域私自或同意他人从事砍柴、采脂和狩猎、挖沙、取土、开山采石、野外用火、修建坟墓、排放污染物、堆放固体废物,在生态公益林区域内乱砍滥伐林木、导致林分质量下降等行为,政府将取消其生态公益林补偿资格,造成生态破坏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目前,全县区划界定的48.14万亩公益林,涉及农户43410户,县财政将每年投入补偿资金481.14万元,涉及农户户均受益124元。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将会逐步提高补偿标准。
以煤补林华丽转身绿了县域富了百姓灵石县以煤补林华丽转身,促进了林改的深入发展;林改激发了群众的造林积极性,又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的生态建设。一是造林绿化明显加快。县财政累计投入4.56亿元,带动社会投入3亿元,完成造林32万亩,通道绿化210公里,村庄绿化128个,林木绿化率由2006年的37.6%提升到53.41%,年均增长5个百分点,连续3年荣获全省造林绿化先进县称号。
二是林业产业初步形成。县委、县政府坚持把核桃经济林建设作为兴农富民的战略工程来抓,新栽核桃每亩补贴180元,管护每亩补助43元。
截至2009年底,县财政3年投资1715万元,带动社会投资3000万元,使全县核桃经济林面积达到17.41万亩,其中精品示范基地10万亩。2009年核桃产量350万公斤,产值7000余万元,农民人均增收437.5元。
今年又启动全县30万亩核桃经济林的总体规划,计划连片栽植20万亩-22万亩,同时结合林改在边角地带、荒山荒沟发展散生核桃林8万亩-10万亩。三是农民收入明显增加。
煤老板蒋之娣2000年承包荒山荒地6200亩,林改后更进一步激发了造林热情,今春一季新植优种核桃树310亩。农民张保计2002年承包林地730亩,发展侧柏、刺槐、红枣、核桃。林改后投资100余万元发展林下养殖种植,仅去年纯收入达50余万元。
英武乡雷家庄村农民赵春娥种植核桃6亩,近年年均收入4000元以上,林改之后2009年她在管护上亩均投入比林改前增加了60元。赵春娥说:林改使我坚信党的林业政策永远不会再变了,今后我就敢在林地上再投资了。林改充分调动和激发了农民从事林业生产的积极性,在经济林地内套种低秆作物实施立体种植,在林地内养殖家禽发展林下养殖业,特别是培育造林苗木的农户成倍增长,全县苗圃地仅去年1年就增加了3000余亩。
通过林改改变了过去造林难、护林难、防火难、科技推广难、干群关系复杂的农村林业环境,实现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今后灵石县还要积极探索扶持民营林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特别是小额贷款政策和奖励政策,探索林业服务体系建设等,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推向深入,真正实现山绿民富生态美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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